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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注于绿色、安全、高品质、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及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根据应用类型分为乘用车轮胎、轻卡轮胎、重卡轮胎及特种轮胎,乘用车轮胎包括经济型乘用车轮胎、高性能乘用车轮胎及特殊性能轮胎,特种轮胎包括赛车轮胎、航空轮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半钢子午线个细分规格产品,具备全尺寸半钢子午线轮胎制造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式轿车、越野车、城市多功能车、轻卡及皮卡等车型;在全钢子午线个细分规格产品,涵盖转向轮、拖车轮、驱动轮和全轮位产品,已具备较为成熟的全钢子午线轮胎制造能力,产品应用于各种重型载重卡车等车型。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是国际少数航空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具备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能力;公司可生产适配波音、空客等各类大飞机、支线客机机型的多规格航空轮胎产品,正在稳步推进航空轮胎应用领域的客户开发。报告期内,轮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通过采购中心实施集中统一及标准化的全球采购,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帘布(线)及炭黑等,公司采购中心负责整体管理及实施青岛工厂及泰国工厂的采购事宜,结合两处基地的生产计划统一安排采购,同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及原材料市场情况保持一定的原材料安全备货。公司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对纳入名录的供应商的产品品质、交货速度及后续服务等方面均按照质量体系标准严格执行,与国内外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价格的竞争力。
公司是轮胎行业智能制造典范,公司将智能制造引入轮胎生产工艺流程,以智能中央控制系统、智能生产执行系统、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智能检测扫描系统、智能调度预警系统五个主要模块,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及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自动化”;借助现代传感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生产“信息化”;借助“森麒麟智能管理系统”及人工智能算法实现生产“智能化”,进而实现生产过程控制“数字化”及“可视化”;通过条形码标识实现产品“可溯化”,实现密炼、部件、成型、硫化、质检、仓储各环节全面贯通,成功构建工业互联网和生产制造物联网体系。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以境外替换市场为核心销售领域、持续培育境内替换市场、重点攻坚全球中高端主机厂配套市场的销售格局。其中替换市场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面向汽车轮胎更替需求,行业内主要通过各级经销商销售或连锁零售商销往C端消费者;配套市场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面向整车厂商,需要通过整车厂商的综合审核及产品测试后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方能形成供货。公司在替换市场塑造了中国轮胎高端品牌形象,销售范围覆盖美洲、欧洲、亚太及非洲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在配套市场定位于攻坚全球中高端主机厂的原则,已成为德国大众集团、德国奥迪汽车、广州汽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北汽汽车、奇瑞汽车等整车厂商的合格供应商。
轮胎市场整体由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组成。其中配套市场主要依赖于新车产量,市场景气程度与汽车工业景气程度存在正相关性;替换市场主要依赖于汽车保有量,随汽车保有量规模日益增加,轮胎需求具备一定刚性。总体而言,轮胎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作为汽车的必要组成部分,轮胎消费与汽车消费水平具备相关性。经济发展水平高,汽车消费能力强,轮胎消费需求更加旺盛。经济发达地区轮胎消费结构趋向中高端产品为主。
轮胎属于易耗品,下游需求持续稳定,且轮胎产品种类、规格众多,可应对不同季节、不同路面条件对轮胎使用不同性能的要求,故轮胎行业季节性波动不显著。
轮胎行业为全球化竞争,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新能源汽车轮胎领航者,在产品高端化、制造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布局全球化、销售国际化、人才专业化等方面具备全球竞争力。公司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可实验室、国家级航空轮胎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航空轮胎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青岛市全纤维子午线航空轮胎专家工作站。
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在行业内位居领先示范地位。公司以智能制造实践成果入选“2016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022年公司又获得国家工信部“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荣誉,成为唯一一家四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殊荣的中国轮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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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轮胎领域,公司旗下“森麒麟Sentury”、“路航Landsail”、“德林特Delinte”品牌产品在芬兰Test World、德国Auto Bild、芬兰TM、中国《车与轮》、中国《轮胎商业》等众多国际国内权威第三方独立轮胎测评中获得比肩国际知名轮胎品牌的评价。产品性能优势带动品牌影响力与竞争力的持续提升:2014-2021年,在美国竞争激烈的超高性能轮胎(UHP)市场,公司旗下“德林特Delinte”品牌轮胎持续保持2.5%的市场份额,为唯一榜上有名的中国品牌,显示出公司在高性能轮胎市场强劲的国际品牌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2022年,公司轮胎产品在美国替换市场的占有率超4%、在欧洲替换市场的占有率约4%。
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历经十余年持续研发投入,成为国际少数航空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具备航空轮胎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能力;公司可生产适配波音、空客等各类大飞机、支线客机机型的多规格航空轮胎产品。公司已与相关飞机制造企业签署合作研发协议,开展航空轮胎合作,并已进入供应商名录。同时,公司正在稳步推进航空轮胎应用领域的客户开发。2020年,公司取得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S9100D标准适用于航空航天供应链产品质量控制,得到国际普遍认可,AS9100D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的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规划化、系统化已达国际领先水平。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
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在西班牙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2、选举新一届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6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布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5)2022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合理性、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同时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数量1957.1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42人。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公开发行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麒麟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1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68元/股的85%,即29.4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 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28.5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麒麟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麒麟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人民币3.00元(含税)。2022年11月11日,公司“麒麟转债”2022年付息事项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许华山女士家属的通知,许华山女士因入职本公司前的相关工作问题被海南儋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相关案件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了解,许华山女士所涉事项与本公司无关,相关事项发生在其任职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之前。公司生产经营有序正常开展,该事项对本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运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许华山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李鑫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外部市场环境、竞争态势以及公司发展现状,公司管理层制定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2022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线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财务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许华山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正常履行董事、财务总监职责,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免去许华山女士财务总监职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拥有稳定的管理体系及成熟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已对许华山女士分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乐鱼app官网下载,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文龙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相关职责,并将择机聘任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前述免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公司资讯,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乐鱼app官网下载,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炳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拟定公司监事津贴为0万元人民币/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公司薪酬考核相关规定发放相关薪酬。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3,644,433.52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39,459,563.81元;本报告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201,935.88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5,462,304.42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3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2,198,939,1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1,989,391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8,939,1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等合计3,256,941.47元(不含税金额),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682,158.53元。2021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JNAA5039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69,842,688.07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453,792,597.68元;本报告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1,259,001.28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19,625,770.69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附件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75,398,331.06元,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398,331.0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50296)。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转出金额10,929,230.67元,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转出金额164,469,100.39元完成上述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00,275,935.39元、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44,072.61元,公司于2021 年 11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24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00,920,008.00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1JNAA50394)。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转出资金1,400,920,008.00元完成上述置换。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00.00元。在补流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上述补流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入净额为11,201,935.88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入净额为21,259,001.28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鱼app官网下载,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附件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免去许华山女士财务总监职务;其董事免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许华山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正常履行董事、财务总监职责,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免去许华山女士财务总监职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许华山女士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拥有稳定的管理体系及成熟的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已对许华山女士分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并将择机聘任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前述免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华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许华山女士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许华山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全力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推进,继续按照既定战略和经营计划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良性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855,736.92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59,808,453.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21,435,577.27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143,557.73元后,母公司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5,758,091.68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766,328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766,328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为公司“833plus”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今后,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