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乐鱼app官网下载

公司资讯

翰宇药业(300199):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乐鱼app官网下载 时间:2023-01-01 05:36:46

  乐鱼app官网下载乐鱼app官网下载乐鱼app官网下载翰宇药业(300199):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原标题:翰宇药业: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 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 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 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乐鱼app官网下载、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翰宇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翰宇药业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翰宇药业全体股东及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翰宇药业提供或为其公开披露的资料,翰宇药业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翰宇药业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乐鱼app官网下载、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一、2022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

  二公司资讯、2022年 3月 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李瑶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乐鱼app官网下载、2022年 3月 25日至 2022年 4月 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制性股票的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由 205人调整为 204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授予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数量均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二)截至 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作废后,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04人调整为 193人,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40.00万股调整为 1,377.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及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和激励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2年 12月 28日,以 9.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翰宇药业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对象、预留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相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Copyright © 2018-2023 乐鱼app官网下载·(中国)平台入口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地图  备案号:冀ICP备2021008933号